关于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隔日上报的函
苏农机科函〔2013〕1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及时掌握各地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与保障服务,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的要求,在夏秋作业期间对工作进度实行隔日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今年将启用网络管理系统对工作进度进行隔日报。各示范县、推进县实施部门将报表报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通过网络管理系统直接在线填报(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二、夏秋作业期间,各地要及时组织工作进度的填报。上报时段为:夏季6月5日至7月5日、秋季10月6日至11月30日,每周一、三、五上午12点之前完成填报,同时将统计数据纸质材料留存备案。
三、请各示范推进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当地工作动态,加强工作督查和指导,按要求做好工作进度的上报,作业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专项工作总结。隔日上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将计入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年度考核评分。
四、请各省辖市农机主管部门根据网络平台及时掌握所辖县区工作实施进度,做好跟踪督促工作。
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联系人:谢建水;电话:025-68588815。
网络技术支持联系人:黄波;联系电话:025-84810000-8864。
附件: 年 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度隔日报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6月5日
附件: 苏农机科函(13)18附件
链接地址:http://www.jsnj.gov.cn/info/2013/6/5/info_74_93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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