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资料报送情况的通报
黔农机办函〔2013〕16号
各市(州)农委、毕节市农机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
根据《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13〕72号)要求,现将截止5月31日各市县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料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施方案报送情况
贵阳市、毕节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黔南州按时汇总报送了市、县实施方案。铜仁市未报送市级实施方案,六盘水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未汇总报送县级实施方案,予以批评。详见附件1。
二、信息简报报送情况
贵阳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和黔南州仅报送市级简报,未汇总报送县级简报;铜仁市未报送市级简报,仅汇总报送县级简报;遵义市和安顺市既未报送市级简报,也未汇总报送县级简报。现给予以上市(州)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年终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考核予以扣分。详见附件2。
各地须严格执行《贵州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自觉履行职责,及时报送补贴资料,规范有序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应重视补贴信息简报的编写及报送,及时发掘、宣传实施补贴过程的典型做法和积极成效,扩大补贴政策影响面。对报送频次及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市县,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时按规定扣除一定分值。
附件:1. 2013年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报送情况表
2. 2013年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简报报送情况表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3年6月4日
附件: 黔农机办函〔2013〕16号 附件.补贴资料报送情况表
链接地址:http://www.qagri.gov.cn/Html/2013_06_06/2_91587_2013_06_06_97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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