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要求,各项目单位要加强领导,力争将保护性耕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确保项目任务落到实处;要把握实施要点,完善技术模式,提升实施的标准和水平;要加强技术培训宣传,提高保护性耕作技术覆盖率,营造良好的应用氛围;要创新示范运作机制,积极依托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建立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新机制。
推广保护性耕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市级农机管理、推广机构要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管、技术培训和指导;项目各单位要保证机构稳定、人员固定、工作有序,要加强项目文件、图像、测试数据等的档案管理,要建立长期监测点,强化整体推进、整村整乡实施,努力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村、示范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