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代替购机户报名和办理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二是不采取任何手段倒卖补贴指标或补贴机具,不采取任何手段套取、骗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三是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行贿,不收取除销售产品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是不在销售补贴产品中随意降低或减少配置、搭配销售。
五是不随意提高农机购置补贴产品销售价格,销售的同一补贴产品价格在同一时期不高于不补贴产品的价格。
六是不无故随意诋毁销售同类产品的相同销售企业,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是在经营场所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并公示享受补贴农业机械产品的种类、生产企业、型号、配置、价格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
八是认真执行“三包”规定,认真积极搞好售后服务。
九是认真搞好销售记录,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档案。
十是开据正式真实的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