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8日,衡水市共签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3312份,补贴各类农业机械3692台,受益农户2583户,使用补贴资金4379.548万元,占省分配该市批资金6250万元(先期拨付)的70%。
今年以来,衡水市严格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履行市级督导职责,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3月21日省农业厅召开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暨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议后,衡水市随即召开局长办公会,局长祖殿才、主管负责人苏振瀛、纪检组长刘维庄和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传达学习省厅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以市农牧局、财政局名义转发了省农业厅、财政厅《实施方案》。4月26日,衡水市局把贯彻落实意见向主管副市长进行了专题汇报,市领导同意召开会议,尽快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提出明确要求,补贴机械必须在目录中,目录外的一律不得补贴;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不能出问题;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得暗箱操作。4月27日,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农机系统购置补贴工作中腐败典型案例,开展了警示教育,对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及实施要求进行了培训。会议由市农牧局主管负责人苏振瀛主持,局长祖殿才、驻局纪检组长刘维庄对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和廉政建设做了重要讲话,市财政局农业科负责人就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提出了要求。会议邀请了《衡水日报》、衡水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上市农牧局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洁自律责任书》。
强化领导,制定方案省、市会议后,各县市区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均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管理,公安、工商、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和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集体研究确定实施方案、优先条件、补贴对象等的重大事项,联合进行监管,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接受各方面监督。农机管理部门也按要求,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据统计,各县市区召开政府会议11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1次,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3次。各县市区均制定了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了补贴机具重点、优先条件等政策,公布了咨询和举报电话,实施方案均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政务信息平台等渠道发布。
加强宣传,公开公示。市、县两级严格执行省厅“三公示”、“两公开”规定,扩大宣传范围和密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将补贴政策,特别是今年的新变化、新内容,原原本本的宣传到乡、到村、到人,让农民及时了解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自主选择机具,自主选择经销商,切实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据统计,全市在衡水日报宣传2次,电视宣传12次,广播宣传2次,政务信息网公布12次,张贴布告14000余张。其中衡水电视台、衡水广播电台、衡水日报、新华网、衡水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7次宣传报道。
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市农财两局转发了省农财两厅《实施方案》时,对经费落实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在给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工作经费支持。
加强监管,科学考核。市农财两局转发省农财两厅《实施方案》通知中,明确了各实施县要按照中央、省规定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工作经费。同时,在加强资金管理、经销商管理、补贴机具核实等环节做了明确规定,努力做到省厅要求的“五个确保”。市局印发《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工作经费落实、政务中心报名、一票否决等考核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和评分标准,采取平时检查与年终多媒体汇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确保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