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省将根据各县农机实际保有量和农机化发展情况,在确保维修服务中心经营效益基础上,按照“布局合理、条件成熟的优先扶持”原则,强化县域维修服务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对项目申报并验收合格的给予优先扶持建设。主要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现有农机维修网点开展维修车间建设和主要维修设备(含上门服务必要交通工具)购置,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适当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或不超过新增设备的50%,按规定建设达到综合类一级、二级、三级标准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
全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整合资源、区域覆盖”的建设思路,通过2-3年努力,在全省建设400-500个农机维修服务中心,逐步形成以区域性二级农机维修中心为主体、三级和一级农机维修中心以及生产销售企业的“三包”服务为补充,满足整机修理、零配件供应和流动上门维修服务需求,形成技术本土化、维修特色化、服务大众化、管理规范化,实现就近、及时、高质量维修和“小修不出片、大修不出县”的目标。2013年拟在全省先期建设150个左右各类农机维修服务中心,2014-2015年通过进一步加强中心网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机维修中心的维修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