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前,插秧机、油菜收割机购置者和6月30日前的大中型拖拉机及秸秆抛撒装置购置者,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供有效的作业面积证明(作业所在地村委会、镇农业服务中心已核实作业面积并盖章签署意见)及作业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身份证、一折通账号。
接到申请后,由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财政所、区农机局、区财政局逐级审核。符合要求的,区财政局将于8月5日前,通过购机者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机者。
据了解,今年的补贴标准是: 4行及以上步进式插秧机每台作业100亩(含)以上补贴1000元,4行乘坐式插秧机每台作业200亩(含)以上补贴5000元,6行及以上乘座式插秧机每台作业300亩(含)以上补贴8000元,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每套补贴10000元育秧硬盘。75马力(含)以上拖拉机配套大中型秸秆还田机或灭茬施肥播种机,夏、秋季各作业300亩(含)以上,分别补贴7500元;50(含)~75马力拖拉机配套大中型秸秆还田机或灭茬施肥播种机,夏、秋季各作业200亩(含)以上,分别补贴5000元。油菜收割机机收作业按60元/亩补贴,每台补贴300亩。大中型油菜播种机每台作业200亩(含)以上补贴10000元,油菜穴播机每台作业100亩(含)以上补贴1000元,秸秆抛撒装置每台作业300亩(含)以上补贴800元。水稻种植面积达3万亩以上的镇建立秸秆能源化利用点,通过市、区验收后每个点补贴30万元。已建的石港、兴东两个秸秆能源化利用点,2013年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作业100亩以上,每台定额补贴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