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工作分五个小组,分乡镇核查购机者姓名、住址,机具名称、型号、补贴编号、发动机号、出厂编号(台架号)等,如实填写《2013年枞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入户核查表》。
在核查中要求:所有的机具必须已经使用,未使用全新机具不予核查;补贴额在1000元以下的机具采用电话抽查;限制在本县范围内作业的机具,对于在外地作业机具应运回县内户口所在地乡镇进行核查,不准到县外进行核查;参与核查人员与所核机具、购机者合影;核查人员与购机者都要签名;核查人员要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切实履行核实责任;(6)核查结束,各小组将核查情况和发现问题等总结报县购机补贴办公室,汇总后报县农机购机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