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底,省农垦总局对垦区46个农场、2个科研所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需求情况进行了调查。截止4月27日,按照垦区各单位上报需求,根据《海南省2013年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海南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扣除不能进行补贴的机具,共有39个单位职工提出补贴申请,资金需求为3805.06万元。其中,喷滴灌设备10.4万亩,中央补贴金额3727.34万元;挖掘机2台,中央补贴金额8万元;拖拉机7台及配套农具4台,中央补贴金额20万元;其他各种机械2981台(套),中央补贴金额49.72万元。
根据垦区农业结构和需求情况,省农垦总局确定首批农业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安排购置喷滴灌节水设备2522万元;非胶农业耕作、加工和畜牧养殖、沼气循环利用机械等78万元;“双十基地”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00万元,若至7月31日仍无需求申报,则调剂给有需要的农场使用。
本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职工和户口在农场的农户、垦区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标准为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补贴机具年内每户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购买补贴农机具不超过20台;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购买补贴机具年内每家享受补贴资金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购买补贴农机具一般不超过50台。
此外,在2013年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安排的基础上,省农垦总局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平衡各单位的补贴金额,确保安排计划可以实施完成。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海南省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农民等补贴对象可以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选购补贴机具。全价购机后,补贴对象可以凭必要票证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部门或授权的农机管理部门,按照现行惠农补贴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转入购机人(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为了做好垦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效减少和杜绝各类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农垦总局于日前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咨询、监督举报、质量投诉电话: (0898)3166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