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陕农业发〔2013〕73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农机局(委、中心)、纠风办、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纠风办、财政局,韩城市农业局、农机局、纠风办、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程序,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科学规范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3〕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今年,是我省“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新方案实施的年,为推进新方案顺利实施,按照落实主要工作措施、把握关键环节、强化信息公开、严查违规行为的要求,确定督导检查重点。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二是补贴工作实施责任书签署情况,工作体系建立及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情况;三是工作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四是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有效展开。
(二)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到位情况;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及当前工作经费具体落实情况;三是补贴对象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情况,补贴机具核实、公示情况,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四是农民知情权、议价权和自主选择权落实情况;五是对全价购机农民群众筹融资是否出台相关扶持措施;六是工作人员培训及补贴管理软件应用情况。
(三)农机购置补贴风险防控情况。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落实,多部门联动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扎实有效;二是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和宣传渠道是否畅通,享受补贴的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是否作为政务公开内容;三是农机购置补贴纪律执行情况,违规行为查处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情况,群众举报投诉登记、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四)补贴产品经销情况。一是补贴产品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是否在显要位置公开;二是销售记录建立情况,补贴机具编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传输是否准确规范,补贴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三是有无在农民未申领到购机指标确认书的情况下提前销售补贴机具,有无虚假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诱导或强行要求群众购机,有无以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为由乱收费,有无以减少配置、搭配销售、以小充大等方式变相涨价等违规行为。
(五)基层部门和农户调查。一是调查农民对经销企业服务是否满意,对补贴产品的质量是否满意,对补贴新方案是否满意,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调查基层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的政策建议。
二、督查时间及分组
督导检查由省农机局、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从7月20日开始,7月30日结束。分组方案如下:
组:省农机局负责人牵头,成员由省政府纠风办、财政厅、农机局纪检室人员组成。督查榆林、延安、渭南市。
第二组:省政府纠风办负责人牵头,成员由财政厅、省政府纠风办、补贴办人员组成。督查汉中、安康、宝鸡市。
第三组:省财政厅负责人牵头,成员由财政厅、农机局计财处、补贴办人员组成。督查西安、咸阳、商洛市。
三、督查方式
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座谈交流。听取市、县汇报,查看补贴手续办理现场、检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和“一卡通”兑付系统使用情况,查阅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档案资料。县级汇报原则上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各组成单位参加;二是随机抽查。抽查部分县、街镇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填写督查表(附件1);三是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与购机户面对面交流,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填写调查表(附件2);四是经销企业抽查。调查部分农机经销企业,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程序执行情况,填写调查表(附件3)。
四、督查要求
(一)开展自查工作。各市、县(区)按照督查内容及重点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新方案实施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严格程序,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合理安排时间。各督查组要与相关市、县(区)联系沟通,合理安排行程,及时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结束后一周之内,各组要提交督导检查报告。
(三)扎实开展工作。各督查组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好督查记录,认真填写督查调查表,仔细开展督导检查,不走过场。
(四)严格遵守纪律。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做到廉洁自律、轻车简从,工作。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查表
2.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户调查表
3.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调查表
陕西省农业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6月24日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