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机综【2013】69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26号)精神,按照6月28日局办公会要求,决定启动多用作业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自愿自主进行产品报备
多用作业机生产企业自愿自主登录2013年江西省农机产品报备系统进行报备,系统报备时间为7月5-8日。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备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江西的补贴。报备系统网址:http://amic.jxagri.gov.cn/jxnjpt2013/ 。同时,按时报送纸质材料,必须按照《关于报备江西省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材料的通知》(赣农机综〔2013〕7号)文件要求,胶装成册后,于7月11日前特快专递寄江西省农机局产发科(南昌市省府大院东二路江西省农业厅15楼1513室,联系人:李小军,联系电话:0791-86234564)。
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建立江西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的公告》(赣农机综〔2013〕11号)有关要求,向我局进行备案登记,将注册登记(上户)建库信息表(见附件1)、产品质量承诺书(见附件2)等信息邮寄给省局监管与装备科,同时用QQ发送电子稿(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东二路江西省农业厅15楼1511室,联系人:李冬水,联系电话:0791-86214241,QQ号:394136569)。
二、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销商
报备产品审核通过的生产企业及时登录产品报备系统,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在2013年江西省补贴系统里自主选择经销商。
三、产品配置要求
纳入补贴的多用作业机必须带动力输出,可以配套旋耕机等农具。
四、有关要求
1、在补贴办理过程中,人机合影采用购机者与多用作业机的动力部分。
2、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按照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牌证管理的通知》(赣农机(监)字〔2013〕3号)、《关于建立江西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的公告》(赣农机综〔2013〕11号)有关要求,认真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做到登记内容齐全完整,规范核发牌证。
3、按照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轮式农用机动车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13]169号)文件,多用作业机属于非税范围。
附件:1、江西省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上户)目录信息表.doc
2013年7月2日
来源地址:http://amic.jxagri.gov.cn/jxagri_web/News_View.aspx?id=1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