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安字〔2013〕13号
各市农机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产重要批示专题会议纪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3〕5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3〕2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经研究,确定于2013年7月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及农业部关于加强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把集中开展农机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农机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排查治理农机生产隐患,堵塞农机监管漏洞,强化农机生产工作措施,促进全省农机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实行农机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生产责任书;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并完善;农机宣传教育情况。
(二)提高农机“三率”的工作情况。是否将提高农机“三率”水平纳入对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及其监理机构的考核内容,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通过“打非治违”和治理违规拖拉机牌证专项行动,杜绝给变型拖拉机办证上牌,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储油设施、培训学校等是否符合生产的制度要求;农业机械安装警示标志、夜间反光装置情况;开展田间、场院等场所的农机执法检查,查处整治违法行为情况。
(四)农业机械事故防控情况。是否按国务院安委会文件要求调整了事故统计口径;对农机生产控制指标是否进行科学分解,是否深入基层主动调查处理农机事故,是否存在事故瞒报的情况;是否每月对事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是否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是否公开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整改。各级农机部门要对本单位农机生产工作进行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二)督导检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对所辖下级农机主管部门及行业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辖区内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省局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市进行重点督查。
(三)依法处理。各级农机部门要把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扣押,其他有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库棚、维修点、储油设施、农机专业合作社,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跟踪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农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农机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切实解决目前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责任层层分解,层层细化,层层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强对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强做好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生产社会氛围。要广开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隐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参与积极性,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农机,人人重视农机”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务求取得实效。各市要以 “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扎实推进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地段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事故隐患。要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执法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牌证的现象,严禁给不符合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敢于碰硬,一抓到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市要将此次大检查活动与全省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 “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同时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检查贯穿于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单位保障水平。
请各市于7月中旬和9月20日前分别将农机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省农机监理站。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