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委农机办关于确定网箱养殖设备和微灌设备申购数量上限的函
黔农机办函〔2013〕19号
各市(州)农委,毕节市农机局,各县(市、区、特区)农机(农业、农牧)局,有关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根据我省农民实际需求,经我办具体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中网箱养殖设备和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申购数量上限调整如下:
一、网箱养殖设备。单个国补低于1500元的,农民个人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500个,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购数量不得超过9000个;单个国补等于或高于1500元的,农民个人申购数量不得超过300个,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800个。
二、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分档名称为“首部枢纽含1台过滤器”和“首部枢纽含2台及以上过滤器”的,农民个人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00套,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购数量不得超过600套;分档名称为“微灌设备(微喷、滴灌、渗灌)田间部分”的,农民个人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00套,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400套。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3年7月8日
来源地址:http://www.qagri.gov.cn/Html/2013_07_09/2_91587_2013_07_09_98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