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计划的通知
鄂农机函〔2013〕51号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现将2013年第二批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将2013年第二批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第54号令)、《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第1438号令)和《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指导意见》(鄂农机管发〔2011〕50号)执行。
二、鉴定人员要严守鉴定工作纪律,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为,如有违反,欢迎举报。
三、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省农机鉴定站搞好鉴定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情况反馈表》,在鉴定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我局质量管理处。凡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的,不发放《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对在组织实施推广鉴定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农机局汇报,省农机局将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企业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四、对经鉴定合格的产品,省农机局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对鉴定不合格的产品,不予发证。
五、省农机鉴定站应在7月20日以前完成技术检测工作,各有关生产企业应在7月26日前将《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局。
六、联系人及电话:
省 农 机 局:徐华侨 13797067397 027-87664856
五、省农机鉴定站应在7月20日以前完成技术检测工作,各有关生产企业应在7月26日前将《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情况反馈表》反馈我局。
六、联系人及电话:
省 农 机 局:徐华侨 13797067397 027-87664856
省农机鉴定站:文昌俊 13667193098 027-88437256
湖北省农机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