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规范操作,推进试点,严格监管,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省已将中央批国补资金6.3亿下达各县,截至7月19日上午9时,全省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010.465万元,结算 11828.918万元,国补资金实施比例达到56.9% ,结算比例达到19.8%。
实施补贴资金进度超过六成的有运城、晋中、长治、临汾4个市,朔州、大同、晋城、阳泉等市实施进度不足40%;运城、长治、临汾结算进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太原、忻州、朔州、大同、阳泉结算进度不足10%;我省117个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级单位实施进度排前十位的有沁县、武乡县、晋城市开发区、夏县、万荣县、大宁县、长子县、祁县、古县、垣曲县,实施进度不足20%的县有太原市小店区、大同南郊区、浑源县、阳泉郊区、平鲁区、左权县、宁武县、石楼县等,其中石楼县实施进度为零;结算进度排前十位的县有闻喜县、新绛县、古县、中阳县、运城市盐湖区、夏县、平陆县、芮城县、河津市、襄汾县;目前依然没有结算的县共有54个,其中忻州市有10个县、晋中市7个县、太原市7个县、吕梁市7个县、大同市7个县、朔州市5个县、临汾市5个县、长治市3个县、阳泉市2个县和晋城市开发区。(详见附表)
科学规范廉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基本要求。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是科学规范廉洁实施的应有之义,关系到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关系到农民和农机企业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补贴政策的总体成效。我省已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列入《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又好又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在科学规范廉洁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和结算进度。要将此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认真分析结算慢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认真组织核机验机,确保及时结算、拨付资金,让广大农民和产销企业满意,让党和政府放心。
附表:山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结算进度汇总表.xls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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