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农财部门要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并做到:一要讲政治,加快进度;二要密切配合,提率;三要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四要财政支持,落实经费;五要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六要依法行政,规范市场。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财政农机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要履行好职责,坚持一周一通报,实行省财政补贴工作经费安排、维修中心建设专项资金以及第二批补贴资金安排与各地实施进度三挂钩,约谈实施进度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农财相互配合结算好每笔资金,并以周为单位,严格按照补贴资金进度计划表抓工作,争取全市在9月底前完成批补贴资金9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