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明确,作业补助资金实行定额补助。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根据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年度目标任务,确定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定额补助标准,下达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
《办法》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将本级秸秆还田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安排资金,在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实行累加补助或者用于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县级农机部门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做好推进管理工作。县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和规定,将作业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补助对象。
《办法》明确,作业补助资金实行定额补助。省财政厅、省农机局根据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年度目标任务,确定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定额补助标准,下达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
《办法》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将本级秸秆还田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安排资金,在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实行累加补助或者用于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县级农机部门按照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做好推进管理工作。县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和规定,将作业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