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补贴手续要及时准确。经销商或供货单位在受到农民报送的《农机补贴申请表》、《指标确认书》后要及时向购机补贴对象开具全额销售发票,同时必须如实将补贴机具信息录入到“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中,并完成购机发票扫描录入程序。
二、销售补贴产品要遵纪守法。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或不正当竞争方式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北镇市农民在省内购机发现经销商违规可直接举报到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农机主管部门受理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或提请上级处理。
三、供应补贴产品要名实相符。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对存在质量问题、申报与实际供货不符,出厂标识不粘贴或不对以及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上报取消其补贴资格,切实保护农民的权益。
总之,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建议省农委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