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县中期检查的通知
粤农办〔2013〕271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各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农机管理部门:
今年是我省批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第三年,也是项目建设最后一年,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示范县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我厅决定对全省农业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2011年和2012年度农业机械化示范县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账务管理和资料管理等。
二、检查时间及分组
(一)检查时间:2013年9月中、下旬。
(二)组织方式:本次中期检查共分3个检查组,每组检查5个示范县。
(三)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报告、现场检查与实地走访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检查组具体时间和行程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农业机械化示范县按照年度合同书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将情况报地级市农业局。
2.各地级以上市要对所属的农业机械化示范县2011年、2012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13年8月31日前上报省农机主管部门。
3.请各示范县(市、区)准备好以下检查材料:示范县建设自查自审报告、项目申报和下达文件、实施方案、合同书、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资料以及会计账簿、原始凭证、银行账目等财务资料。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