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核查重庆耀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补贴机具的通知
黔农机办函﹝2013﹞22号
各市(州)农委,毕节市农机局,各县(市、区、特区)农机(农业、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取消重庆耀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WG4.0-105FC-Z型微耕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农办机[2013]28号)要求,结合我委前期对2012年补贴的重庆耀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耀虎公司”)生产的1WG4.0-105FC-Z型微耕机的核查情况,现作如下处理决定:
一、在全省范围内取消重庆耀虎公司1WG4.0-105FC-Z型微耕机的补贴资格。
二、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5月6日以前在我省完成购置、能提供书面证据、不存在“以小报大”问题的该型号微耕机办理补贴。
三、各地务必进一步加强对重庆耀虎公司生产的所有机具补贴销售情况的核查,逐一核实该型号的补贴机具,发现问,及时上报省农委农机办。
四、各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务必以此为戒,严格遵守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按章操作,规范经营,促进补贴政策规范、公平、有序实施。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3年8月1日
来源地址:http://www.qagri.gov.cn/Html/2013_08_02/2_91587_2013_08_02_99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