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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八千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仅1/3在运行

   2013-08-07 海南日报10070
核心提示:近年来,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对海南热带特色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却面临

近年来,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对海南热带特色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却面临着一些问题。近日,陵水绿生有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海口民绿丰瓜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儋州惠农薯业专业合作社、临高红星荔枝专业合作社等23家合作社,因为在经营规模、服务能力、品牌经营、带动农户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不达标,被摘除省级示范社称号。这是省农业厅历经3个多月的明查暗访,对100家省级示范社进行监测的结果。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有85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只有1/3的合作社正常运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强身”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值得探讨,亟待找到答案。

全省仅1/3合作社正常运行

     
 海南共有8500多家合作社,运行、半运行和不运行的合作社,基本上各占1/3。

       “3头母猪共产了32只仔,但合作社承诺的资金还拿不到手,眼看小猪仔一天天长大,这买饲料的钱也是很大的压力啊!”临高一位陈姓养殖户一脸愁容地说。他去年加入了村里的一家养猪专业合作社。协议上写的是,实行“合作社+农户”模式,即农户具体负责养殖,由合作社提供技术和相应资金等并回收。

这位养殖户告诉记者:“合作社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我手头又没什么钱,让我自己垫钱养这么多头猪,很吃力呀。”

“这是合作社内部管理混乱的一个例子。”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合作社缺乏运行规范,内控机制形同虚设。一些合作社利益联结不紧密,为社员提供服务的链条脱节,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并未建立。

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出现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来,儋州市的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据儋州市农委统计,儋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超过900家,涵盖种植业、畜牧业、水产、林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和农机类,入社成员近2万个,带动农民5.5万多户。

然而,正常运行的合作社却不足300家,半运行或不运行的有600多家。

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谭雪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门槛不高,并且是免费登记,这主要是为了方便农民。在管理上,原则上两年年检一次,但工商部门平时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对内部管理混乱甚至长期不运行的合作社一旦查实,坚决予以取缔。

事实上,这种现象并非儋州独有。

2012年以前,临高县的海鲟合作社、海丰合作社、必尚合作社、日迅合作社等,缺乏财务管理、社员管理、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采购制度,一度出现合作不紧密、不规范的现象。该县主管部门专门派人对这些合作社进行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建章立制。

省农业厅资料显示,全省现有8500多家合作社,注册了商标的合作社只占总数的5%左右,运行、半运行和不运行的合作社,基本上各占1/3。

“合而不作”形式多种多样

一部分人盯上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块“唐僧肉”,千方百计地想搭上合作社的平台,以套取补贴、逃避税费。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约定及时提供技术和资金,只是合作社“合而不作”的表现形式之一。据知情人士透露,“合而不作”的形式多种多样。

       套利式:借合作社套取补贴

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而合作社成立门槛较低。于是,一部分人盯上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块“唐僧肉”,千方百计地想搭上合作社的平台,以套取补贴、逃避税费。

“合作社管理的平价菜店没有套取政府补贴资金!”儋州一家有机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公室主任孙小勇回应市民的质疑时说。

该合作社种植了约600亩蔬菜,大棚蔬菜每亩可享受1.5万元的补贴。今年4月,曾有儋州市民提出质疑,该合作社基地有撂荒现象,其管理的平价菜店要么菜价高,要么蔬菜断供而经营其他货物,且只经营3个月就转让了。是否套取补贴,合作社与市民各执一词。

儋州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此前由于没有统一验收,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后将总结经验,重新布局平价菜店。

       避税式:其他农产品“搭车”销售

“我所知道的一家企业带头组建合作社,但他们把合作社之外的农产品也算进来‘搭车’销售,就是为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儋州市一知情人忿忿不平地说,“尽管企业赚得盆满钵满,但对合作社的实际运行,他们并不关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省国税局曾细化此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空壳式:两年未运行也不愿注销

因为有相关扶持政策,一些合作社即使未运行也不愿注销。

“2010年效益不好,2011年又遭遇台风,大棚大面积被吹毁,之后我们就再没有发动社员种植蔬菜了。”临高县一合作社相关负责人说。当问及合作社两年未运行为什么不注销时,他反问道:“有那个必要吗?挂个名又不需要交什么钱。再说,等一段时间还可以想办法恢复生产嘛!”

据知情人分析,出现“空壳式”合作社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成立合作社就是为了套取补贴,目的达到后不再投入到实业上;另一种则是,合作社前期还是正常运作的,但后来因经营不善导致亏损而停止运作。

 
标签: 海南 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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