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的筹资能力,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界少的重要作用,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共同签订了《金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制定了《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未来三年,浙江省各级农机部门与邮储银行将通力协作,探索创新灵活便捷的信贷融资渠道,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
《方案》中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务实可行,含金量高、针对性强,主要特点包括:一是信贷资金规模大。邮储银行将在2013—2015年期间,向全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企业授信资金达200亿元。二是信贷产品有创新。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试点突出推进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农业机械按揭贷款等新产品;争取以政府农业贷款风险补偿、社会资金支持等方式,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代偿机制。
三是信贷利率更优惠。邮储银行主动让利客户,对每月正常还款无逾期的小额贷款客户,实行“五免一”的利率优惠政策(即凡连续5期正常还款者,第6期予以免息);对申请个人商务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和销售企业,实行不高于同类型客户平均价格水平的优惠利率,可至基准利率。四是信贷办理更便民。针对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季节性强、时效要求高的特点,邮储银行将开设绿色通道,开展全流程限时服务,加快客户获贷速度,即使发挥贷款作用。五是信贷操作更阳光。浙江邮储银行将结合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的阳光行动,通过报纸媒体、银企洽谈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及时公开贷款调查、授信、定价、操作流程和公开承诺服务等信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行为规范,大力推行“阳光信贷”。六是合作机制有保障。农机部门与邮储银行建立起沟通协调、风险补偿、信息反馈等常态 化机制,每半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分析合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改进与提升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产销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短缺和抵押难、贷款慢的状况,尤其可以有效降低全价购机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资金压力,保护和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机经营效益,保障和深化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