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及站领导重视,组织工作措施得力。按照自治区农牧业厅的要求,自治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制定并下发了《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二、加强培训抓落实,认真开展投诉受理工作。近几年,自治区农业机械产品质量投诉站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区盟市农牧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站站长会议。全区100个各级农牧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其中自治区级1个、盟市级12个、旗县级87个)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使用“农机投诉管理系统”受理上报投诉案件。截至今年7月,全区各级投诉站受理并上报“农机投诉管理系统”投诉案件27起,已结案16起,结案率59%,正在处理中的有7起,终止调解的有4起。投诉案件中动力机械11起,占总数41%,收获机械中10起均为玉米收获机,占总数37%。
三、日常工作有要求,群体投诉事件或重大质量事件有预案。
四、深入基层、跟踪指导,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投诉工作。为提高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质量意识,增强广大农牧民的法制观念和识别真假的能力,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受理投诉案件的同时,全区农牧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站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假”、整治等一系列活动,对净化农机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受到了主管部门的表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