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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静县农机报废更新可获补贴至高1.8万

   2013-08-12 人民网-新疆频道 7550
       近日,从新疆和静县农机局了解到,2013年该县投入50万元用于实施农机报废补贴。

据了解,目前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两类农机可申领报废补贴资金。办理报废手续的农机需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在农机监理站登记在册和按时参加检验,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在补贴标准方面,手扶拖拉机补贴额为500元;轮式拖拉机补贴额为1000元到1万元不等;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补贴额为3000元到1万元不等;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补贴额为6000元到1.6万元不等;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补贴额为3000元到5000元不等;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补贴额为6000元到1.8万元不等。

据新疆和静县农机局工作人员介绍,申请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机主可持登记证书、农机牌证、身份证明等凭证向该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复核无异议的,由该局将农机报废补贴和购置补贴拨付给机主。购置新机后,机主应依法在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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