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关于做好当前农业抗旱用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机管理站(局、处),石油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抗旱救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保障农业抗旱用油供应,发挥农业机械抗旱救灾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高温旱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跟踪了解区域内农业抗旱工作进展对油品需求的变化,密切联系石油公司,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充分满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油需求,保障柴油机、农用水泵等抗旱机具顺利投入使用。
二、各市石油分公司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持农业抗旱救灾。要加强统筹调度,优化油源分配,优先保证向农村旱区加油站点配送油品,优先保证向急需农业抗旱用油的单位和个人供油。要以便民为出发点,因地制宜提供延长营业时间、允许用桶购油、出动流动加油车等服务,保证抗旱用油快速供应。对需求量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户,可以采取适当价格优惠、定点或预约提供送油上门服务等方式,鼓励其及早订购油品。
各市在供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与省农机局和省石油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陈坚荣(省农机局),0571-86757985;
黄正辉(省石油分公司),05787803659。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