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通报
苏农机行函〔2013〕38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今年5月至8月份省农机局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见附表),农机化司对我省的部分市县进行了同期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的阳光操作和规范运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的信息公开与农财两部的文件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市县要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抓紧整改,并按照农业部“确保已发现的问题于8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确保年底前所有市县级补贴专栏全部建立到位”的工作要求,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专栏地址链接方式:网站链接分成二级链接,省网建立各市级网址(下拉菜单或电子地图)链接方式,市网建立辖区内县区级网址(下拉菜单或电子地图)链接方式,便于链接及查询。
二、专栏名称不够规范:一是有独立农机信息化网的县(区),要建立规范的专栏名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二是依托当地政府信息网的县(区),要在链接的农机主管部门目录树里建立“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目录栏。
三、充实县级2012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报告与补贴农户信息:公布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只公布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注意不要公布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补贴实施方案:要公布本市县的实施方案。
五、资金规模及资金使用进度:资金规模公布本市县的资金规模及资金使用进度每半个月的频次进行公布。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迅速传达,督促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省局将择时检查并通报。
附件: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8月29日
来源地址:http://www.jsnj.gov.cn/info/2013/8/30/info_74_961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