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补贴机具号牌核发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是确保农机操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规范购机补贴行为、防止倒卖补贴指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重要举措。农业部农机化司明确规定“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办理上牌上户手续”。截止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区能够严格遵照购机补贴流程,为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办理上牌上户手续,但仍有部分县市享受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没有上牌,个别地方上牌率非常低,直接影响了全省“三率”水平。
一、全省享受购机补贴的农业机械号牌核发情况
截止2013年7月底,全省享受购机补贴而未上牌的拖拉机有5098台,占享受购机补贴拖拉机数量的31.71%;享受购机补贴而未上牌的联合收割机有822台,占享受购机补贴联合收割机数量的21.27%。其中:
(一)各市州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上牌率分别为:黄石市、十堰市、鄂州市、恩施州、天门市、荆州市98.54%、仙桃市98.36%、潜江95.80%、襄阳市69.49%、宜昌市69.3%、孝感市53.64%、荆门市50.54%、武汉市41.31%、咸宁市39.67%、黄冈市38.23%、随州市22.05%。
(二)各市州享受购机补贴的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分别为:荆州市、鄂州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天门市、襄阳市91.86%、武汉市81.67%、黄冈市80.69%、荆门市80.17%、宜昌市63.64%、黄石市53.41%、咸宁市44.45%、随州市30.11%、十堰市0%、孝感市0%。
(三)享受拖拉机购机补贴数与拖拉机号牌发放数差额很大的县(区)有:汉川市补贴拖拉机1726台,发放拖拉机号牌360副,上牌率20.86%;黄梅县补贴拖拉机620台,发放拖拉机号牌90副,上牌率14.52%;东宝区补贴拖拉机530台,发放拖拉机号牌180副,上牌率33.96%;枣阳市补贴拖拉机317台,发放拖拉机号牌0副,上牌率0%;曾都区补贴拖拉机250台,发放号牌0副,上牌率0%。
(四)享受联合收割机购机补贴数与联合收割机号牌发放数差额很大的县(区)有:汉川市补贴联合收割机120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随县补贴联合收割机112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屈家岭区(贴联合收割机83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襄城区补贴联合收割机81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大冶市补贴联合收割机41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
(五)2013年未制作领取拖拉机号牌的市、县(区)有:鄂州市、神农架林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汉南区、新洲区、宜都市、远安县、秭归县、枣阳市、襄城区、樊城区、红安县、黄州区、通城县、曾都区、随县、恩施市、宣恩县、巴东县、建始县。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购机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纳入牌证管理,既是提高农机“三率”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倒机、套取补贴的有效措施。各市、州、县农机局(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购机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纳入牌证管理,这是各级农机部门的法定职责。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地农机部门在实施购机补贴时,应做到新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上牌,凡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同时办理上牌上户手续,确保新增机具百分之百挂牌、办证。
(三)开展清理补办。对已享受购机补贴但未办理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根据购机补贴记录,积极联系机主,通知其迅速办理牌证,确保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挂牌办证。对于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倒机、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牌证发放。未制作领取号牌的县市区要查明原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机械管理。对擅自制作牌证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2013年县(区)补贴机具数量与号牌核发数量对比情况
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是确保农机操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规范购机补贴行为、防止倒卖补贴指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重要举措。农业部农机化司明确规定“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办理上牌上户手续”。截止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区能够严格遵照购机补贴流程,为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办理上牌上户手续,但仍有部分县市享受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没有上牌,个别地方上牌率非常低,直接影响了全省“三率”水平。
一、全省享受购机补贴的农业机械号牌核发情况
截止2013年7月底,全省享受购机补贴而未上牌的拖拉机有5098台,占享受购机补贴拖拉机数量的31.71%;享受购机补贴而未上牌的联合收割机有822台,占享受购机补贴联合收割机数量的21.27%。其中:
(一)各市州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上牌率分别为:黄石市、十堰市、鄂州市、恩施州、天门市、荆州市98.54%、仙桃市98.36%、潜江95.80%、襄阳市69.49%、宜昌市69.3%、孝感市53.64%、荆门市50.54%、武汉市41.31%、咸宁市39.67%、黄冈市38.23%、随州市22.05%。
(二)各市州享受购机补贴的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分别为:荆州市、鄂州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天门市、襄阳市91.86%、武汉市81.67%、黄冈市80.69%、荆门市80.17%、宜昌市63.64%、黄石市53.41%、咸宁市44.45%、随州市30.11%、十堰市0%、孝感市0%。
(三)享受拖拉机购机补贴数与拖拉机号牌发放数差额很大的县(区)有:汉川市补贴拖拉机1726台,发放拖拉机号牌360副,上牌率20.86%;黄梅县补贴拖拉机620台,发放拖拉机号牌90副,上牌率14.52%;东宝区补贴拖拉机530台,发放拖拉机号牌180副,上牌率33.96%;枣阳市补贴拖拉机317台,发放拖拉机号牌0副,上牌率0%;曾都区补贴拖拉机250台,发放号牌0副,上牌率0%。
(四)享受联合收割机购机补贴数与联合收割机号牌发放数差额很大的县(区)有:汉川市补贴联合收割机120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随县补贴联合收割机112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屈家岭区(贴联合收割机83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襄城区补贴联合收割机81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大冶市补贴联合收割机41台,发放联合收割机号牌0副,上牌率0%。
(五)2013年未制作领取拖拉机号牌的市、县(区)有:鄂州市、神农架林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汉南区、新洲区、宜都市、远安县、秭归县、枣阳市、襄城区、樊城区、红安县、黄州区、通城县、曾都区、随县、恩施市、宣恩县、巴东县、建始县。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购机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纳入牌证管理,既是提高农机“三率”的重要措施,也是防止倒机、套取补贴的有效措施。各市、州、县农机局(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购机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纳入牌证管理,这是各级农机部门的法定职责。
(二)规范工作流程。各地农机部门在实施购机补贴时,应做到新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上牌,凡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同时办理上牌上户手续,确保新增机具百分之百挂牌、办证。
(三)开展清理补办。对已享受购机补贴但未办理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根据购机补贴记录,积极联系机主,通知其迅速办理牌证,确保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挂牌办证。对于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倒机、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牌证发放。未制作领取号牌的县市区要查明原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机械管理。对擅自制作牌证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2013年县(区)补贴机具数量与号牌核发数量对比情况
湖北省农机局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