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商证件管理规定》
为确保布展期间的,主办方规定:21日至25日谢绝参观,展商一律凭《展商证》(带照片)入场布展,一人一证,不得转借他人。
证件领取方式:
1、邮寄证件。参展单位请于9月15日前,提供参会人员2寸证件照片(电子)、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制证后邮寄至贵单位,以参展协议提供的地址为准。
2、现场制证。展会前没有提供证件照片的参会人员,到展馆时需到制证中心出示主办方发放的《领证卡》,现场拍照制证进场。超出规定数量的人员,临时参会人员请依照附表缴纳费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您在现场的宝贵时间,我们采取邮寄证件为主的方式。谢谢配合!
电子信箱:loose_ls@163.com
联系电话:010-68532081 68525281
附表:制证数量
项目 |
免费数量(张) |
补充数量(30元/张) |
室内标准展位 |
3 |
1 |
室外标准车位 |
3 |
1 |
特装100平米以下 |
6 |
2 |
特装200平米以下 |
10 |
3 |
特装400至600平米 |
15 |
5 |
特装600至900平米 |
20 |
6 |
特装1000平米以上 |
50 |
15 |
注:特装展位企业如需增加展商证数量,请与主办方联系协商,展商证限本企业职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