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鄂农机函〔2013〕6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机局(办),各有关农机企业:
“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申报通道已于2013年9月1日开通,为做好我省《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调整)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市州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本地企业按照《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及其补充规定,进行申报,提出调整列入目录的产品。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9月30日之前,在我省注册或在我省主销的生产企业自愿进行申报,同一个型号产品只能在一地申报。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种形式同时进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须经网络打印。
(二)受理汇总。10月10日之前,省农机局委托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对各企业申报产品的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并汇总。
(三)省级审核。10月15日之前,省农机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农业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企业申报的产品逐个提出是否推荐的建议。
(四)推荐上报。10月20日之前,省农机局按照专家初审的结果,负责向农业部推荐产品和报送纸质材料。
三、申报条件及申报网址
申报条件:申报的产品应符合《〈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1〕42号)以及《〈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农办机[2012]38号)的要求。
申报网址: “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链接位置分别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是http://www.amic.agri.gov.cn)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和“中国农业机械化质量网”(网址是http://www.nj.agri.gov.cn)主页中的“应用系统”栏目。请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中“企业申报工作流程”进行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 徐华侨
电 话:027-87664856,13797067397
材料接收单位: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技术科
联系人:俞雅静(027-52233757、18627967722 )
蔡 维 (027-52233757)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94号,邮编:430017。
湖北省农机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