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台州市农隆机械有限公司1WG–5.8Q微型耕耘机补贴资格的通知
浙农机〔2013〕26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管理站(局、处):
经调查核实,台州市农隆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WG-5.8Q微型耕耘机在销售过程中擅自改变发动机配置(推广鉴定发动机功率为5.8kW,实际销售中发动机功率低于原配置),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为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该产品补贴资格,停止办理补贴申请。前期已销售的补贴机具,各地要逐台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补贴结算,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补贴资格。
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补贴工作日常监管,加大对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坚决取消产品补贴和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切实规范农机补贴经营行为。
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