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福建省石狮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根据《中共石狮市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狮委[2013]74号)的文件精神,对福建省石狮市2012年第四季度及2013年批购置农机具的27个单位(个人)进行累加补贴。
本次补贴共包括农机具45台套,节水喷灌919亩,设施大棚66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购置机具总额的20%给予补贴,安装节水喷灌设备按每亩200元给予补贴,大棚设施给予50000元补贴,总计355196元。这大大增加了农民购机热情,提高了农田耕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