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2013〕2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农机管理部门、财政局:
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呈现出持续、快速的增长势头。为更好地了解各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情况,更科学地制定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要组织所辖县(市、区)认真做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需求摸底调查、测算工作。要切实结合本地区农机化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本地的农业生产情况、农机化发展情况、农机化水平、农民购买力和农业生产结构等因素,找准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的关键、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充分考虑农机装备结构调整需要,开展农机具需求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参考省农业厅公布的201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度对本市的补贴资金需求进行估算,综合考虑201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科学预测,形成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计划,填写《广东省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申报表》(附件),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由地级以上市农业、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农业厅(农机化办)和省财政厅(农业处)。财政省直管县(市)由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直接上报至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各地上报的需求计划将作为我省制定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的调查摸底工作,使资金需求计划更加贴近当地的实际需求。
(二)市、县级中央财政财政补贴资金需求量要如实填写。各市、县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结合实际,对当地农机化发展的重点、关键和薄弱环节给予支持。
附件下载:广东省 市(县、区)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申报表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27日
(联系方式: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电话020-37288702,传真37288279;省财政厅农业处:电话020-83170126,传真83170221)
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财政部农业司。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