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报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省财政直管县农业局、农机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财〔2013〕51号)文精神,各县(市、区)农机部们需对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绩效管理的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绩效自评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省农业厅农机化办管理办公室,11月30日前省农机办形成广东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专项报告上报农业部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大部分县(市、区)按时上报了县(市、区)农机部门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由于前期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缓慢,影响绩效评价结果,需向农业部提交进展情况,请各地级市级以上市农业局、省财政直管县农业局、农机局务必贯彻全省视频工作会议和郑伟仪厅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及时更新农机购置补贴绩效报告和评分相关内容,于2013年12月20前上报省农机化办电子邮件gdnjhb@126.com,不及时报送将通报全省。
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