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字[2013]18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各农机经销企业:
为了做好我省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和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规范、、廉洁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名录库” 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经销企业入库的资质条件
凡申请“进入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名录库”的农机经销企业,必须符合山西省农机局2013年印发的《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经销企业的资质和基本要求。
二、申报程序
1.经销企业申报:各农机经销企业于2013年12月5日之前,填好《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基本条件申报表》(附件:1),带齐所有材料或证明,自行到工商注册所在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登记。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相关制度复印件,经营场所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场地、仓储场地、办公设施、售后服务车辆等图片资料。
2.县农机局初审上报:各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按照资质条件要求进行初审筛选。并于2013年12月10日之前,将辖区内初选合格的经销企业汇总上报市级农机主管部门。
3.市农机局组织实地核查: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联合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在12月20日之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初审通过的经销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基本条件实地核实登记表》(附件2),按照资质条件基本要求认真进行筛选。
4.上报省农机局备案:市农机局组织实地核实结束后,对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企业以正式文件连同《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基本条件实地核实登记表》(附件2)、《 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汇总表》(附件:3),于12月25日前报回省局装备处。
5.已经列入“山西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名录库”的经销企业,在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且经销资质及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的经销企业,不必重新申报,市农机局可以直接汇总上报省局备案。
三、相关要求
1.各市、县(市、区)农机局,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经销企业一律不得进入。
2.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在经销企业申报及实地核实期间,所有各级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被核实企业的宴请及工作以外的其它活动,不得收受被核实企业的任何物品。请各级工作人员及经销企业严格遵守。
3.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所辖区域内农机经销企业申报及实地核查工作,各市农机局对上报的经销企业资质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下载:
2.《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基本条件实地核实登记表》
山西省农机局
2013年11月28日
来源地址:http://www.sxnj.org.cn/SiteProscenium/Content.aspx?Articleid=1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