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核实补配山东昊特机械有限公司挖坑机配置的通知
黔农机办函﹝2013﹞49号
根据群众举报,省农委农机办对山东昊特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WY37型、WY42型两款挖坑机开展了调查,通过对水城县、西秀区、花溪区、仁怀市等地的农户及经销商调查核实,该产品在补贴销售过程中存在标配不全等问题,省农委已暂停该企业的补贴资格。2013年11月28日贵州省农委农机办、省纪委驻农委纪检组约谈了涉及销售该产品的农机补贴经销商,要求经销商对2013年销售的山东昊特机械有限公司WY37型、WY42型挖坑机迅速开展自查整改,未按规定配置销售的挖坑机必须于2013年12月10日前补齐配置,发放到购机农户,不得另行收取农户任何费用。
请相关县级农机部门对本县销售的挖坑机逐台核实,监督经销商补齐配置,购机农户收到配置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市、州农机部门审核汇总,于2013年12月15日前报省农委农机办备案。
附件下载:贵州省2013年补贴销售山东昊特机械有限公司挖坑机情况统计表.xls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