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计字〔2013〕169号
各市、县农机局:
为了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机维修业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机户服务需求,根据省发改委2011年批复的《山西省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省局制定了《2014年农机维修网点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公开申报。请按照项目指南中对项目单位的有关要求,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各市、县农机部门要严格审核,避免无效申报。
二、项目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农机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
三、各申报单位在编制项目申报书时,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明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所有投资都必须形成固定资产。政府投资以定额补助形式投入,请不要超标准申请政府投资。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认真编报项目申报书,市县农机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前的筛选、汇总工作,务必于2014年2月10日前以市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省农机局。
山西省农机局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