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补贴整体情况看,大中型机具持续增长。全省收获机械、大中型拖拉机共补贴8.36亿元,占全年资金的76%,较去年增长5个百分点。其中,补贴谷物收获机械13518台,补贴资金3.76亿元;补贴玉米收获机械2382台,补贴资金1.32亿元;补贴大中型拖拉机12325台,补贴资金3.24亿元。此外,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补贴水稻插秧机3283台、粮食烘干机898台、秸秆粉碎还田机457台、植保机械1.73万台、卷帘机2158台。
为顺利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安徽省结合实际,通过“先购机后申请”、“一站式服务”、“机具审核前移”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贯彻“权限下放、调控升级、程序优化”的指导思想,做到四个“有效结合”。
适度放权和创新管理有效结合。由省级结算改为县级结算,把省农机局的工作重心从具体结算转移至政策制定和宏观调控,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以科学管理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公开为载体,以监督检查为重心,以绩效管理为抓手,通过政策调研、业务培训等,加强对基层农机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优化程序和加强监管有效结合。一是提倡和推广“一站式服务”。通过操作流程的改进和软件设计的调整,实现受理申请、核实机具、确定补贴对象等一次性完成,农民只需往返农机部门一次即可完成所有补贴手续。二是申请阶段核查和后期重点抽查相结合。在受理申请阶段对申请对象所购机具进行核查,后期由县级财政、农机部门共同入户抽查,加大机具监管力度。
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有效结合。实行先购机后申请,有效解决了“围标”问题,维护了市场公平,提高了农民自主议价权。通过对政策落实、实施进度、机具价格等调研分析,增强对市场的预判和掌控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完善政策,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风险防控和规范操作有效结合。不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资金分配、补贴额确定等重要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制或专家评审制,并经局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农机化司、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有效避免了一人决策或少数人决策的主观随意性。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科学规范廉洁实施,在提升安徽省农机化总体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促进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向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也带动了省内农机工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