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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地入市"试点尴尬前行

   2014-01-13 《经济参考报》7130

“自开展流转以来,共办理流转供地手续3370亩,吸引了大批投资者前来兴业,街道财政收入从1999年流转前的2579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4亿元。”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说,城镇化进程加快了,农民居住向镇区集中了,还享受到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然而,建设用地流转也存在“短板”。记者了解到,尽管宁国市城乡土地交易中心目前已规范流转集体土地5300余亩,但这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由于抵押融资渠道不畅,以及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至今还没有交易。

       “土地‘转’金融不‘转’,基层反映很强烈。”肖宏亮坦承,虽然省里和市里都出台了规定,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却不“买账”。2011年8月,宁国市出台办法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进行抵押融资。随后,他找到银行,银行反馈称由于风险因素和处置难度,集体建设用地一般不能抵押,银行不愿进行抵押融资。

        芜湖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也遭遇类似情况。芜湖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价,但银行执行起来却打了折扣,如国有土地一般能贷评估价的70%,但集体建设用地只能贷50%左右,这还是同地不同权的。

       芜湖市红星净化滤材有限公司流转了12亩集体建设用地。“当初承诺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可到银行抵押融资时还是不一样。我咨询了银行,公司的用地只能贷300万元左右,而要是国有土地就能贷500多万元。”公司总经理胡忠福无奈地说,现在公司的产品供不应求,就因为缺乏资金,不能扩大再生产,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据悉,安徽省的土地新政策强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本属性。根据指导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逐步纳入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

        “我最关注的就是这项政策了,2013年流转了5000余亩土地,之前因没有抵押物,一般很难从银行贷到款。”蚌埠市怀远县鹏飞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路鹏飞高兴地说,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抵押物,他就不用再愁贷款问题了,希望政策能尽快落实。

法律“红线”制约改革进展

        在土地改革试点地区,普遍存在一些顾虑,如顶层设计不明晰,造成依法工商登记难;存在法律“红线”掣肘,一些改革因此进展缓慢。

        据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尽管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但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工商登记时无法可依,不能真正成为市场独立法人,阻碍了集体土地的上市交易。

        农村集体土地的多头管理,给赋权于农民带来难度。据了解,林地、承包地、宅基地等分别属于林业、农业、国土等不同部门管理,土地确权工作协调比较难。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已确权的林地、承包地的实际测量面积与林权证、土地承包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面积出入较大,量化股权时经常产生争议,阻碍了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

       因缺乏政策和法律支持,导致改革进展缓慢的例子也并不鲜见。为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推进适度规模农业发展,合肥市自2012年3月起,选择在长丰县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以保障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种苗农资和服务资金需要。

        根据试点要求,凡在长丰县域范围内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符合规定即可办理贷款业务。该项业务以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为原则,坚持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标签: 安徽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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