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君乐宝、双鸽成行业领军企业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农业企业集团,加快培育君乐宝、双鸽等龙头企业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建设原料基地、开展技术研发、培育市场品牌。探索奶牛牧场养殖新方式,重振省会奶业。
鼓励核桃、大枣等特色产业规模发展
大力支持设施蔬菜、畜禽养殖、优质果品等特色基地建设,鼓励发展标准化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山区特色农业,鼓励核桃、大枣等特色产业规模发展,对“一县一特”、“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项目,给予一定支持。2014年,力争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26万亩,新建标准化示范养殖场100个,建成10个管理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现代果业示范园区。
农业园区要满足市民休闲游乐需求
鼓励工商和其他社会资本围绕中东西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布局,投入“一河两岸三组团”区域,建设农业园区,努力打造以生态、安全、优质、高效、休闲游乐为主要特征,一、三产业相结合的中部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群。到2017年,全市力争建成30个以上产业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在满足市民休闲游乐需求的同时,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
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机补贴
全市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推广应用低压管道、滴灌、微灌、渠道防渗等节水灌溉技术。深入实施封山育林、太行山绿化、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严格农业生态安全监测与保护。落实国家大中型农机具购机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购机补贴标准。
建设农产品直供基地
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城镇超市、学校、企业、宾馆饭店直接对接,建设农产品直供基地。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关键词:城乡一体
城镇化建设要市场化运作
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城镇化建设,支持组团县(市)组建国有独资运营公司,承担市场运作主体功能,直接组织房屋征收和回迁房项目的融资、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资金、房屋拆迁等政策体系,推进县城、9个新市镇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在重点区域实现率先突破。
鼓励引导城市工商企业向农村转移
鼓励引导城市工商企业向农村转移、各类资本向农村投入,支持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并依托其技术、研发、资本等优势,集聚农村土地、人力和自然资源,实现城乡产业互动融合。支持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镇设立农产品直销网点。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准入和监管制度。
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发展
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支持,参加县级以上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免收或减收培训费用。探索建立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发展的政策,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当地农民就业,对招收已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达到一定比例的,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全面放开县(市)城及建制镇落户限制,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健全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年内选择一批群众有意愿、村庄有条件、村“两委”班子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开展中心村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联村并建工作。结合殡葬改革,支持以乡镇辖区为单位开展联建公共纪念设施,对共建的公共纪念设施,给予一定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和资金补助。力争4年内全市建成10个以上标准较高、宜居宜业的新型农村社区典型。
严禁有害污水向地下回灌
鼓励推广应用新型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和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加快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建设。严禁有害污水向地下回灌,防止地下水源污染。在全市农村全面推广优质低硫型煤、环保采暖炉和液化气等治理方式,探索实践集中使用沼气和秸秆气化技术。2014年力争完成主城区和组团县(市)900个村、43万户农村居民的燃煤污染治理任务,并逐步向其他县(市)农村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