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财两厅按照“突出重点,依据需求,注重绩效、统筹兼顾、参考购买力”的总原则,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乡村人口、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确定分配各县(市、区)补贴资金规模。同时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2013年因以机代牛、抗旱等多种因素发生的超补问题,以利于2014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模式转换等情况的平稳过渡,顺利推进。
首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由《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14〕17号)文下达各地,省农业厅的转发文也已下达。我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及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也将于近期出台,确保购机补贴早启动,早实施,农民早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