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着眼于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重大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能力上实现重大提升。各级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深入实际了解当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针对基层需求最迫切、影响力最大的关键机械设备,积极组织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设备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集成攻关,破解一批技术瓶颈问题,研发一批机械设备。要努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加快筛选推广一批符合生产实际需求的成熟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试点,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服务,不断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通知》指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是农机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物质装备支撑。农业部已将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的主要机械设备纳入了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为提高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补贴力度,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措施,将本地急需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补贴额度,最大限度地满足补贴需要,不断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的机械装备能力。
2012年,农业部研究制定了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于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试行。《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共同做好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数据统计、结果评估、水平发布等工作。此外,《通知》还强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事关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局。各地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和工作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