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条例将面世
在2月11日海南省五届人大二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近年来,海南省积极争取到国土资源部的支持,先行先试,有序推进了各项农村土地改革,包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改革试点等,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激发农村土地潜力,为农村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海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去年10月已在全省铺开,计划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而截至去年9月,海南省共有1.7万农户拿到了土地流转证。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三亚、东方市还尝试建立了土地管理系统,为土地建“电子档案”。
此外,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上报海南省政府审议。办法提出,经批准纳入流转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自主开发经营,用于旅游、农贸市场、标准厂房等非农业建设。《管理办法》一旦出台,将让海南的农民获得更大的自主权和更多的收益。
今年土改先锋海南的土地确权工作将继续大规模展开。海口市将在全市镇域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云龙、演丰、红旗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到户;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流转试点,出台试行办法,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探索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抵押融资,争取全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三过”问题专项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留用地经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完成三江农场整建制移交接收工作;启动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
与此同时,万宁也将启动全市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针对农村土地利用问题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和规范流转工作,重点对农村土地租赁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租金过低等问题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