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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农机农艺融合“百社十区”创建实施方案出台

   2014-04-04 山东省农机局6160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农机局制定并下发《枣庄市农机农艺融合“百社十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4年5月底前,全市将申报优选50个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社、10处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2014年底前,再集中优选50个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社;到2015年底,完成市政府关于农机农艺融合“百社十区”创建工作总体目标。
       根据《方案》,枣庄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社要符合《枣庄市农机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认定标准,还要具备以土地为纽带,具有现代农机物质装备支撑,能开展规模经营,且是组织运营好、发展潜力大、管理规范、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年后每个合作社总资产应达700万元以上,实行“统一经营”的流转土地面积规模在1000亩以上,“全托管”式的直接经营土地面积规模在5000亩以上,“半托管”式(含订单服务)的农机作业服务土地面积在30000亩以上,设施农业的土地经营面积在300亩以上。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的认定,要求示范区内应具有可承担实施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能力的合作社;示范区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能够整合政策与行政资源集中向示范区倾斜;农机农艺技术推广队伍健全,能够有效建立“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示范区在主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上,兼顾平原、山区、城郊、湖区等进行布局,选择10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创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全市每个类型的示范区总规模不低于1万亩,三年后将辐射带动40万亩次以上,每年实现增收不低于2800万元。

枣庄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社创建以现有的农机合作社为主体,兼配置土地、畜牧、渔业、林果等方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优选一批农业经营能力强,规模优势大,发展潜力好,以土地为纽带,具有一定的农机物质技术装备水平的合作社,通过引导扶持,提高先进农机装备水平,提升农机农艺融合示范推广能力,引导开展“统转”、“全托管”或“半托管”式组织运营服务等,逐步改造培植为枣庄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社。市级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的建设通过乡(镇)申报,区(市)农机局审核,市农机农艺融合“百社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定。创建期内,完成和筛选具有不同区域特点和不同种植结构的主要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融合应用模式,在设施农业、林果业、山区农业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方面实现关键环节和重点技术突破,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运营组织化等全程、、节能、增效机械化进程。
 

为了保障农机农艺融合“百社十区”的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各区(市)农机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起以农机为主导,以财政、农业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的联合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要加大“产、学、研、推”有机结合力度,切实解决农机农艺融合关键技术难题。要整合项目支持,把握好政策支持的时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项目支持,多渠道增加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社(区)的物资、技术和资金投入,形成全社会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百社十区”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强化工作指导,及时成立农机农艺融合专家协作组,切实解决好基层创建工作的技术难题和实际困难;要严格考核验收,市及各区(市)政府每年都要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各区(市)农机局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百社十区”创建任务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自查和验收,并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将向全市通报,奖优罚劣,并同时上报市政府。

 
标签: 山东 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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