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计发〔2014〕57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局(委、中心、站)、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机鉴定站,农机补贴产品生产、经销企业: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我省补贴购置的农机具数量急骤增长。其中带动力的机具操作存在很大隐患。为防范农机伤人事故发生,提高购机者正确操作使用机具的水平,现就加强销售培训等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农机具操作的重要性
因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厂家众多,经销商及其代销点遍布全省各地,机具销售前对其使用者的培训未落实到位,因操作不当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时有发生,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生产经销企业要从保护农民群众生命、维护党的惠农补贴政策信誉、防止群体事件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销售培训的重要性,坚决落实有效的操作培训措施,从源头上遏制伤人事故易发多发的态势,为全省农业机械化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操作培训
2013年我局发布的批《甘肃省危及人身财产的其他农业机械目录》中,明确了卷帘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揉丝机等类产品具有危险性,其操作绝不容忽视。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补贴购置的上述机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把核实细节放在机具铭牌信息与补贴系统是否一致,警示标志及旋耕刀护板等防护装置是否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发票是否齐全,经销商售前培训是否开展并留存依据,是否在农机监理部门报户并建立检验档案等方面。要把操作培训贯穿于农机补贴申请、资格确认、机具核实、督导检查等工作全过程,保证全覆盖。要将微耕机等机具的操作培训纳入“阳光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公益性培训的范围。
经销企业要向购机农民讲解机具使用常识,操作注意事项,对机具有可能造成人身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喷涂明显标识,提醒购机农民。要建立健全补贴机具台账。从2014年起,所有补贴享受补贴购置的玉米联合收割机、卷帘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揉丝机等,必须健全购机农民的操作、维护和注意事项培训记录,其内容应当包括录像录音或图片、培训内容、经双方签字的原始登记表等材料。
三、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营销监管
各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诚信经营,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购机的意愿。要做到机具铭牌标识与实际销售的机具型号一致。要履行销售服务承诺,保证补贴产品的质量、保证货源、保证为购机农民提供及时优质的培训、调试、维修等服务。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农民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等额外费用。
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要本着对广大农民负责,对补贴政策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共同营造和谐、健康、洁净、阳光的农机购置补贴环境。对于未开展售前培训、无培训记录的,将暂停补贴资格;对于因质量问题或服务投诉比较集中,或发生事故经鉴定存在产品设计缺陷的,将立即暂停该产品的补贴资格。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