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出台 买农机可享更多优惠
在广西,农民购买农机时,不仅可以享受到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还能获得自治区累加补贴,让农民购机更实惠。近日,记者从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了解到,《广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出台,相较往年,今年自治区提高了不少农机的补贴资金累加比例,新增了5类农机的资金累加补贴。近日,市农机局管理科科长汤翠凤接受记者采访,向农民朋友们解读今年政策的变化以及农机补贴申请办法。
重点机具的自治区资金累加补贴比例适当提高
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的部分补贴,补贴的金额根据购买机具的类型、价格的不同,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
汤翠凤告诉记者,今年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将继续大力推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尤其是关键环节机械化发展,积极引导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具体到补贴上,首先就是提高对重点机具的自治区资金累加补贴比例。”汤翠凤解释,水稻机插秧硬盘、甘蔗种植机的自治区资金累加补贴比例由2013年的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50%提高到100%累加补贴;水稻插秧机(除四轮乘坐式以外)的自治区资金累加补贴比例从30%提高到50%;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从10%提高到30%。
“举例来说,如果今年我购买了一台价值15万元,3行档位、35马力以上的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不仅可以享受中央补贴的2万元人民币,还能获得6000元来自自治区的资金累加补贴,而去年自治区的资金累加补贴只有2000元。”汤翠凤说。
除了提高自治区资金累加补贴比例以外,今年的农机补贴政策还新增了玉米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果蔬烘干机、茶叶加工机械等机具的自治区资金累加补贴,其中玉米收获机是今年新增的非通用类品目。玉米收获机、花生收获机、畜牧水产养殖机械、果蔬烘干机的自治区资金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50%累加补贴,茶叶加工机械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100%累加补贴。
“不过,由于国家整体农机补贴政策的变动,滴灌设备的田间作业部分今年已不再列入补贴范围,购买滴灌设备的农民朋友要注意这一点了。”汤翠凤说。
购机应先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据汤翠凤介绍,购买农机和申请补贴程序分为4步。
第一步,在购买农机前,购机者要先往所在县的政务中心,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窗口,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农民合作社、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一卡通”存折或其他银行存折账号提出补贴购机申请。申请批准后,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为购机者打印《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第二步,购机者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到自治区农机局公布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购机。购机时,经销商会将一份《补贴机具供货与核实表》交给购机人。
第三步,购机者要凭以上资料及机具到所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备案、验机手续并递交相关资料。
第四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将在购机者所在的行政村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区)财政局才会按规定把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购机者的“一卡通”存折或购机者其他银行存折账号上。
“不过,由于今年的农机购置的具体补贴金额尚未确定,打算购机的农民目前只能先到政务中心登记排队,在补贴金额确定后,才能正式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按照以往的经验,具体的补贴金额大约会在今年5月底出台,届时各县(区)农机局会张榜告知农民群众,或在县电视台播出广告,请打算购机的农民朋友届时留意相关的信息。”汤翠凤说。
退货时要先退还补贴款项
“自治区农机局在制定政策时已考虑到了农民在对机具不满意时要求退货的情况,只要购买的机具符合农机产品”三包“的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是可退货的。”汤翠凤说,不过,退货时要先退还补贴款项。
汤翠凤介绍,对于已申请补贴但补贴款尚未发放的,要由补贴机具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并及时告知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之后再由县(市、区)财政局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款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机具才可在经销商处退货。
对补贴款已发放的,购机者须先到政务中心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财政局在原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款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机具经销商方才可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