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台数视不同主体而定
1个农户家庭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台套(即3台主机和6台相配套的作业机具),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即10台主机和20台相配套的作业机具)。其中,主机指拖拉机、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和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须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经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报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加装秸秆粉碎装置优先补贴
2014年我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和设施农业设备等11大类32个小类88个品目机具。根据地域特点和农业发展需要确定,我市主要确定了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四类重点补贴机械。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厅〔2013〕22号),扎实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对于秸秆粉碎还田机实行敞开补贴。我市鼓励各县区优先补贴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收获机械。
企业违规或拉“黑名单”
同一种类、同一档次补贴产品在我省范围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即定额补贴。各地不得安排资金对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进行叠加补贴。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衔接。
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再确定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不得再经营补贴机具。
欲申请补贴请抓紧时间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公告为准),购机者根据需要可在农机生产企业直销点或省域内任何一家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自主选购户口所在地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经销商负责将购机者各项资料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打印补贴申请表交购机者。允许跨县购机,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
购机者在补贴申请表打印后15个工作日内,须携带所购机具、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以及县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主动到户口所在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并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等工作。购机者超过15个工作日不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没完成现场核实机具的,所持补贴申请表作废。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购机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