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吉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舒坤良认为,家庭农场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的受益者是农民。
一是在政策倾斜中,调动农民组建家庭农场,完善和创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延边州对“家庭农场”出台7项扶持政策,其中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可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九台市在2013年向家庭农场发放各类补助达3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家庭农场的发展。长春地区的工商部门率先为家庭农场实行免税机制,累计为全市家庭农场减免税额近40万元。
二是提高了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有利于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九台市引导家庭农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合作,采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模式,实行标准生产、质量追溯和品牌营销,订单生产、订单销售,保证了家庭农场产品销售渠道,满足了企业对加工原料的需求,也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三方共产、共销、共赢。
三是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也更易于监管。据调查,吉林省的家庭农场大多数已实行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生产台账相对齐全,一些大的农场还将相关管理制度上墙。
四是推进科教兴农,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手段。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将优质水稻、玉米良种优先推荐给家庭农场,并组织农业科技人员进入田间科学指导,多项农业增产增收先进技术也率先在家庭农场展开试用。为提升家庭农场主素质,吉林省邀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对家庭农场主进行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