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管[2014]28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做好各县(市、区)2013年结余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结转工作,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准确安排补贴资金,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共分3批下达了2013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13年底,根据各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经我局批准,在补贴系统中相应安排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请各县根据资金下达、结算、结余结转实际金额,填报《XX县(市、区)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下达、结算及结余结转确认函》(附件1)并加盖农机、财政部门公章,作为省局在2014年购机补贴系统下达资金指标的依据。
二、2013年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原则上已经结束,因各种原因待结算的,请相关县填报《XX县(市、区)待结算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表》(附件2)。2014年补贴系统开通之后,2013年系统将自动关闭,2013年已购买的机具将无法结转2014年结算,请待结算的县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商财政部门尽快办理。
三、请各设区市汇总报送《各设区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及结余资金结转汇总表》(附件3)。
四、为做好2013年补贴资金结余结转,请各市、县于5月9日前及时报送省局,并发送电子文档至jjc87566707@163.com。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