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安排河南永城市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65万元。补贴资金使用要保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需求。重点发展玉米收获机、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植保机械、粮油烘干机、深耕深松整地机械。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为永城市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范围依然是12大类38个小类105个品目。补贴机具全部已列入支持推广目录和河南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保持不变,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今年首次在永城市范围内倡导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创新试点。购机款由农民与农机产销企业按市场规律,自主商议、自行确定。
今年的农机补贴亮点纷呈,新政策措施累加惠民更多。
一是今年将对粮油烘干机、压捆机、免耕播种机、深耕犁、深松机、耕整机等8类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购买这8类机具不受资金的限制,如今年资金不足财政部门可以以预付款的形式给予补贴支付。
二是从今年开始,我省探索实行跨年度补贴制度。会议明确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增不减。与此同时,我省将通过改革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实行累加补贴,以促进薄弱环节农机化发展。对于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县级农机补贴资金如有年度结余,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下年度可继续滚动使用。
三是合作社首次单列入补贴对象,今年,我省次明确将农民合作社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等给予优先补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为防止挂牌农民合作社与民争利、套取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资金必须打入合作社账户,而不得打到合作社法人代表或理事长等合作社管理人员个人账户。
四是专门对两种农机购置进行累加补贴,今年我省将实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和农用航空器购置累加补贴,方案已下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累加补贴按《河南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对象执行。农用航空器的补贴对象为规模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敞开补贴,不作数量限制;农用航空器补贴机具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全省控制在300架左右。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
永城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将主动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补贴资料、文件等信息,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把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农机部门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补贴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须公示受益对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