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沧州市将继续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模式,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优先向农机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同时,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据沧州市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实施县将根据当地产业特点,按照“缩小范围,选择农业生产急需、农民需求量大的品目”的总体要求,在补贴机具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等12大类36个小类94个品目机具的基础上,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补贴重点并制定实施方案。